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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碳交易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1/06 10:49:00浏览次数:3438

  2015年1月1日,韩国的碳交易市场将要正式开市,作为离我国最近的碳交易市场,大家可能比较感兴趣,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中韩的碳交易能够实现某种程度的互通。韩语对于圈内的研究者来说可能是个障碍,我对韩国的碳交易政策还算了解,于是写下这篇文章,供大家参考。

  总体来说韩国关于碳交易的相关制度要比目前中国试点地区的制度要健全得多,毕竟他们起步要早得多。虽然还没有开市,但从基本的企业碳排放MRV制度到后面碳交易规章制度。整个体系已经搭建得非常完善。不过看客官貌似只对碳交易碳金融这种看上去高大上的东东的感兴趣而对MRV制度等技术细节不是很感冒。我就也就投各位所好,从以下几个方面先对碳交易核心部分做个介绍。

  1. 碳交易的总体规划

  韩国的碳交易制定了第一个10年规划,即2015~2025年,该规划分为三个交易期.第一期为2015年~2017年,第二期为2018年~2020年,第三期为2021年~2025年。提前对交易期进行说明是因为制度中很多地方提到了这三个交易期。

  2. 控排企业的的选定

  韩国的控排企业的选定不区分行业,只要满足法人组织总排放12.5万吨以上或单一业务场所2.5万吨以上的机构都会被纳入。所以纳入的行业五花八门,这里不多说。对于法人和单一业务场所简单解释一下。对于一些业务非常分散的机构(如银行、连锁店等),其单一业务场所排放非常小,但是总体排放可能会很高,如超过12.5万吨需要纳入到控排企业。而对于排放不足12.5万吨但是单个业务场所排放超2.5万吨(如某企业主厂区与其办公区、研究所、实验室等机构相互独立,只有主厂区排放较高),这种情况下要以单个业务场所为名义进行上报。

  目前为止满足条件的控排企业约600家左右,总排放约5.6亿吨左右(包括范畴一二),约占韩国总排放的55%。

  3. 配额的分配相关

  1)分配流程

  配额的分配先由控排企业自己申请,然后经过一系列的审核后由主管机构一次性发放一个交易期的配额。值得一提的是,政府部门组成的“配额决定审议委员会”在出了配额分配决议以后要提交一个完全由民间专家团(特别强调了“民间”二字,不知实际上有没有政府及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组成的“共同工作班”(名字听起来真是土)。共同工作班有权对配额分配方案进行修改,所以权力还是挺大的。

  韩国第一交易期预计发放16.87亿吨(其中15.98亿吨直接发放,剩下用于市场调节)

  2)无偿分配比列

  韩国的配额发放采用先全免费发放,然后逐渐过渡到拍卖的形式,其中第一交易期的配额分配全免费,第二期免费的比例为97%,第三期为90%。

  3)对于出口敏感性企业的补偿政策

  为了保护国内对国际竞争比较敏感的企业避免因碳交易降低其竞争力,出台了一种补偿机制。达成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获得100%免费配额:

  (1)生产费用产生度5%以上且贸易集约度10%以上,(2)生产费用生产度30%以上,(3)贸易集约度30%以上。(计算公式略)

  4)分行业的配额分配方法

  目前韩国的配额分配方法还是历史法(GF)和基准线法(BM)两种,其中第一交易期除水泥、炼油、航空业是基准线法以外,其余均为历史法,从二期开始逐渐增加基准线法的行业。

  4. 履约相关

  1)先期减排认证

  控排企业先期获得韩国本地认证的减排量可以用于抵消,但只限于第一交易期使用且不能超过3%。韩国的先期减排与中国的不同,他们早在2007年就建立了一套类似于CDM项目的一整套体系(有自己的方法学、PDD模板、DOE、EB等),产生的减排量是KCER。只是之前的减排量直接由政府以每吨5000韩币(约28元)全部收购了。

  2)抵消机制

  控排企业可以将外部减排项目获得的减排量用于抵消,但不能超过排放总量的10%(注意这个与先期减排的抵消不重合)。值得国内同志们注意的是:国外的减排权可以使用!但仅在第三交易期(2021年)以后,且占总抵消比例不超过50%(即总量的5%)。可以这样说,2021年中国的CER(或等价的其它减排权)有极大的可能性可以卖到韩国去。虽然比较遥远,但算是一种好的信号吧。

  3)配额的储存(banking)和拆借(borrowing)

  储存和拆借均可以,其中储存无上限,拆借只允许拆借该年度配额的10%。个人认为允许拆借对于企业灵活减排有很大的帮助,特别是大型企业要搞大型减排项目的时候。

  5. 交易市场相关

  1)交易价格

  目前非官方的配额价格预期在1万(58元)韩币左右,罚金为市场价格的3倍,但不超过10万韩币。

  2)市场调节

  出现以下异常交易的情况下,主管机构将通过配额的调整、储存/拆借限度调整、减排量抵消比例调整、最高/最低交易价格设定等各种方式对市场进行干预。

  (1)价格上升到平均价格的3倍以上,(2)1月内交易量及交易价格比之前平均值上升两倍以上。(3)1月内交易价格低于平均价60%以上。有明确的市场调节规则使得市场参与者心理有数,有利于市场稳定。

  3)交易机构

  第一二交易期除控排企业以外,只允许公共金融机构参与,相对来说比较保守,想去韩国碳交易捞金的同志们可以暂时歇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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