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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将逐步推行居住建筑节能标准 提高采暖效率
发布时间:2012/07/03 09:10:00浏览次数:1332

  从天津市建交委获悉,根据建筑节约能源条例,年内天津将逐步推行居住建筑四步节能标准,在三步节能基础上再降低供热负荷30%。同时,研究公共建筑65%节能标准,提高公共建筑空调通风和采暖效率。

  三步节能是建筑供暖能耗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第三阶段。天津市自推行居住建筑三步节能和公共建筑50%节能标准以来,累计建成三步节能居住建筑8800万平方米,使全市供热负荷下降15%以上,累计节约标煤280万吨,相当于3座陈塘庄热电厂的生产能力。推行居住建筑四步节能标准,将对建筑的围护结构、窗墙比例、门窗的密闭性等标准更加严格。仅门窗密闭一条,按照要求1至6层的建筑外层气密性等级不低于6级,而7层以上的则不低于7级。

  “十二五”期间,天津市将新增建筑面积1.25亿平方米,按照现行标准计算,还要新增600万吨标煤以上。天津市将多举措推广建筑节能,严格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减少新增建筑用能;逐步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减少非节能存量建筑的耗能;鼓励可再生能源应用,减少一次能源消耗,调整建筑用能结构;加强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和运行管理,提高建筑用能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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