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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
发布时间:2019/08/07 19:28:42浏览次数:1625

8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公布《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挥市场决定价格的作用,建立完善现货交易机制,以灵活的市场价格信号,引导电力生产和消费,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

《意见》鼓励合理选择现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各电力现货试点地区的电网结构和阻塞情况,可选择采用节点边际电价、分区边际电价和系统边际电价等价格机制。对于电网阻塞线路多、阻塞成本高的地区,可选择节点边际电价机制;对于电网阻塞线路少、阻塞成本低的地区,可选择分区边际电价或系统边际电价机制。

《意见》提出,统筹协调电力中长期交易与现货市场。中长期交易可以实物合同、差价合同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签订。中长期双边交易形成 的电量合同,可由交易双方自行分解为分时曲线。中长期交易实物合同,其分解曲线应在满足电网安全约束的前提下予以执行。对于优先发电、优先购电,根据市场建设进展纳入中长期交易。推动形成中长期交易价格与现货市场价格科学合理的互动机制。

清洁能源消纳的现货交易机制方面。《意见》提出,非水可再生能源相应优先发电量应覆盖保障利用小时数。各电力现货试点地区应设立明确时间表,选择清洁能源以报量报价方式,或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实现清洁能源优先消纳。市场建设初期, 保障利用小时数以内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可采用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

《意见》称,统筹协调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配合电力现货试点,积极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实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市场化。建立电力用户参与承担辅助服务费用的机制,鼓励储能设施等第三方参与辅助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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