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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利用CCER收益试水中国首支碳概念新债
发布时间:2014/05/07 12:53:00浏览次数:1635

  中国债券市场创新首次涉及碳交易概念,中广核风电公司周一公告,将于周四(8日)发行今年第一期中期票据,该中票的票面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结合方式,其中浮动利率参照发行人期内的碳收益率具体情况,浮动区间为5Bp到20BP(基点)。

  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的该中票募集说明书显示,其发行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期限五年。若期内发行人碳收益等于或低于50万元,浮动利率将执行5bp;若高于200万,浮动利率则执行20bp;介于这两者之间的按实际收益确认。

  而按照发行人的预测,其未来拟在深圳碳排放交易市场交易的五个项目,如果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市场均价达到每吨8元以上至20元,未来五年每年的最低碳收益都将超过50万的最低限,最高将超过300万。

  “具体的收益情况还要看这些项目在发改委的备案进度,我们和发行人沟通下来,也是想在金融市场,进行一些碳排放交易的创新尝试。”该中票主承销商浦发银行人士介绍说。

  碳道研究了本次公布的碳资产评估报告,发现纳入碳收益的5个风电项目中,有2个风电已经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下完成了第一次签发,按照现行中国的管理办法,已签发的CDM项目是无法转入国内进行CCER开发的。但是碳资产评估报告中并未区分这一情况。根据报告中的内容,CCER价格预期设置了0~20元(包括8、12、15和20)的浮动节点,以测算5个项目未来5年的碳资产净现金流,这一价格预期比较合理。

  碳道调查显示,中广核早在2009年就在研究碳债券的可行性。时任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的谭建生曾在2009年发表一篇题为《发行碳债券:支撑低碳经济金融创新的重大选择》的文章,提出了碳债券的概念,并试图将低碳项目的C D M收入与债券利率水平挂钩。2013年谭建生再次撰文以《再论碳债券》为题,阐述从发行路径上,可以优先发行企业碳债券,依托单边项目,分离碳资产,进行现金交割,启动境外人民币计价和交易,境内借助现有交易所,先试点后规范。

  2013年4月,中广核集团公司与浦发银行和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探讨了在碳债券发行领域的合作,初步确定在绿色金融、碳排放权等方面探索进行更多金融创新,为中广核集团清洁能源发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此外,浦发银行在碳金融层面也开始发力,去年底(2013年12月)浦发银行与7个试点省市的环境能源交易所或排放权交易所全都签订了银企战略合作协议,成为其中5家交易所的资金结算银行。与此同时,汇丰银行、渣打银行等外资银行也推出了碳交易的投融资、碳期权期货、碳指标交易和相关中介服务等业务。交通银行等银行也推出了二氧化碳挂钩型本外币理财产品。

  此次碳债券在中国市场的试水,表明中国的金融市场开始尝试碳概念衍生产品以迎合企业的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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