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初,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机制引入我国,自此节能服务产业在中国大地迅猛发展起来,据官方统计,我国目前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公司数量超4200家,节能服务产业产值达到1600多亿元。节能服务产业实际上已成为国家发展节能产业,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
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外简称EPC,作为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已被大多数节能服务公司推崇,在国内的发展模式也逐步扩大创新,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
EPC市场化机制引进了十几年,成就显著,但未来如何更好地服务于节能减排市场的需要,也仍然值得同仁思索,比如融入系统、管理节能的理念,比如拓宽领域至环保、新能源等,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利用这种先进的市场化机制,大步向生态文明的建设的方向迈进。
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和节能理念。合同能源管理更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节能服务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赢的效果。
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市场手段之所以受到广大用能企业和政府的欢迎,不仅因为通过向用能单位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服务,达到预定的节能目标,并最终从用能单位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还可以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相比传统的节能模式,使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不但可达节能减排的效果,还可为合同双方带来经济效益,实现共赢。因此EPC模式成为成熟机制在节能行业推行开来。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用能单位和能耗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的运行成本。节能服务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
目前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仍是主流,节能量保证型项目迅猛增长,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纷纷涌现。而在分布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主要分布在建筑领域;节能量保证型项目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主要出现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医院、宾馆饭店和商业卖场。随着国内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不断成熟,目前开始出现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节能量保证型相结合、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相结合以及租赁业务与合同能源管理相结合的复合型商务模式。
目前被节能服务公司较为接受的是BT(build-transfer)模式,即建设-移交。即由节能服务公司融资、建设,项目建成后立即移交给公共部门,政府按项目的收购价格分期付款,其款项可来自于项目的经营收入。新建建筑一般用能源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加BT等模式进行,节能补贴也只有地方政府针对项目的补贴。
合同能源管理成为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之后,我国政府加大了对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的扶持力度,2013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迅速从节能领域扩大到环保及其他领域,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市场手段推广高效锅炉、高效电机应用、燃烧技术装备、新能源汽车技术、绿色交通节能技术等进入节能环保领域,创新发展模式促进生态文明的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最大程度调动各类主体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内生动力。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引导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扶持壮大节能服务产业做大做强。
Copyright © 2019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 Ice.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17006934号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231号
技术支持:信息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