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自2014年起,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辖区范围内,符合相关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应当率先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至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
据了解,相关条件包括:政府投资、2014年及以后新立项、集中兴建且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公共租赁住房(含并轨后的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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