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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十条”带给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新契机
发布时间:2013/10/09 14:51:00浏览次数:910

  9月1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有媒体把其称为“国十条”,因为其主要涉及十方面措施。

  《计划》明确了奋斗目标和具体指标: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笔者认为,治理大气污染,关键在于真抓实干。最根本的,就是要认清各地方发展阶段性特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同时,要按照《计划》要求,严格落实“国十条”,打破区域、部门、行业界限,形成治理大气污染的合力,从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把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同呼吸,共责任。改善空气质量,创造宜居环境,社会各界、每位市民都责无旁贷,当然企业更应加强自我约束,自觉节能减排。同时,“国十条”也给节能服务产业提供了又一发展新机遇,如“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在节能服务产业中,节能服务公司可通自身技术,如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冷热电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对既有建筑和新建建筑提供节能改造和技术支持。

  又如“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到2017年基本完成。”节能服务公司作为工业节能减排的重要参与者之一,应该认识到“在2017年基本完成”的紧迫性,节能服务公司应把握机遇,迅速把自身做大做强。

  再如“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完善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推行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化特许经营。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这不仅给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优惠政策支持,还通过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的措施,为节能服务公司营造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环境。

  除此之外,“国十条”更多的提出了对政府机构和企业的节能减排的要求,国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的名单,媒体也对此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以一篇《市长,你看着办》文章来“鞭策”各省(区、市)要更加重视城市空气质量排名。这种来自媒体的压力,也必然也会促使各地政府积极参与到行动中来。

  “国十条”的出台,不仅对治理空气污染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同时也给节能服务产业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为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拓市场,提供新的动能。

  但目前“国十条”还是粗线条的,各地如何进一步细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细则,将是今后一段时间有关部门的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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