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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发布
发布时间:2012/11/05 12:53:00浏览次数:4315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规定:合格的审核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办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在最近三年内具有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审定或核证的经历,并且至少完成过30个项目的审定或核证工作。

  对于无上述审定或核证经历的特定行业机构,应在温室气体减排领域内独立完成至少2个国家级课题,或自主开发至少3个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详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的通知

  http://cdm.ccchina.gov.cn/WebSite/CDM/UpFile/File2986.pdf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

  http://cdm.ccchina.gov.cn/WebSite/CDM/UpFile/File29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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