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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困局:中国CDM企业等待“后京都时代”
发布时间:2012/10/18 14:51:00浏览次数:1221

  由于碳价跌得太猛,他所在公司开发的项目中,已经有买家提出希望能够重新商定价格并签署新的购买合同。

  史祺是北京科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常务副总裁,做CDM(清洁发展机制)开发距今已有整十年。

  对这十年来CDM市场行情的风云变幻,史祺说:“看着它一步步走向成熟,看着它经过高峰,也看着它走向今天的低迷。”

  中国CDM的十年浮沉

  时针指向2003年。

  这一年的6月,欧盟立法委员会通过排污交易计划(Emission Trading Scheme,EU ETS)指令。规定从2005年1月起,电力、炼油、冶金、水泥、陶瓷、玻璃、造纸等行业12000个排放主体,只有获得许可才能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这些主体二氧化碳排放量占欧洲排放总量的46%)。欧盟设立“排污交易计划”的“门槛”:如果从事指令附录1所列活动,且温室气体排放量超过规定“门槛”,就应纳入该计划。

  该计划覆盖欧盟27个成员国。2007年瑞士和挪威也决定加入该计划,与欧盟成员国进行排放权交易。

  计划的第一阶段实行配额免费。如果企业实际排放量小于分配的排放许可数额,剩余部分可以进入市场卖掉;反之则要购买排放权,否则将受到重罚。

  最初的三年,也就是2003~2005年之间,是中国CDM市场懵懂起步的阶段。这个消息对当时很多中国企业来说,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事”。“卖二氧化碳能换钱?每吨就好几欧元,那赶快卖吧!”史祺告诉本报记者,那时候,不少企业开始瞄上这块市场。

  为了满足欧盟等其他《京都议定书》附件一国家的要求,中国开发机构纷纷开始进行自身的能力建设。

  “最好的时候出现在2007年到2008年,按照欧洲市场的现货交易价格,每单位CER(核证减排量)卖到20多欧元。”史祺说。与此同时,中国的CDM项目企业也从最初的一无所知,到慢慢熟悉,并逐渐形成市场惯性和询价的习惯。

  多数项目是双方按照当时CER的市场价格和项目条件及类型为基础,进行议价,签订合同以后,在合同期限之内,以固定的价格进行定期的购买和交付。史祺估计,绝大多数的中国“双边”CDM项目都是按照统一固定的价格。

  但随着排污交易计划的基础《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将于2012年到期,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莫衷一是之下,“第二承诺期”至今仍未敲定。所以早期一些的项目,合同只签到了2012年12月31日。

  当然合同期限也和买家不同有关:随着欧盟政府减排量承诺的不断更新、态度不断明朗,欧盟很多买家方仍然以项目的期限来签订,比如7年、14年甚至21年;而由于日本反对延长《京都议定书》,所以多数日本买家只签到了2012年12月31日,并且提出自2012年后不再购买项目减排量,所以这些项目需要重新寻找买家。

  2007年后半年开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努力争取项目,加入CDM的队伍。“大家的市场意识增强,那时候拼得比较凶。”史棋表示。

  随后的2008年和2009年,中国CDM进入高速发展的两年,其后则开始显露疲态。

  “2009年就有很多小的咨询公司、小卖家扛不住了,因为项目见效慢,规则变化特别多,门槛高,注册项目也没有那么容易。”他说。

  2011年开始,随着《京都议定书》第一期承诺期接近尾声,以及欧洲经济危机的影响,全球的碳交易市场都开始走下坡路。

  “实际上,从2010年开始碳的价格就一直在跌,但并没有跌至中国一级市场交易的价格,所以买家就一直还在支付,只不过他们的利润变薄了。直到去年10月左右,碳价格就跌破了大多数买家在中国签署的购买价格。根据买家的支付能力、经济状况,包括履约守信的能力,就开始有一些买家希望重签合同。”

  “拿钱”还是“坚持”?

  重新协商碳排放交易条款让企业陷入经济和相关规定的双重窘境。

  史祺认为目前国际碳市场的价格“低得不正常”。

  低价原因主要还是政策前景不明朗以及欧盟经济持续低迷,再加上欧盟手上本身现就有联合国签发的10亿吨CER。“远远超出他们的需求量,价格怎么可能会提高?”史祺说。

  可是目前2欧元的价格,就算是放到任何发展中国家,减排成本也不可能降到这么低。

  史祺称,如果在这个价格下持续一段时间,可能对企业和项目来讲会出现困难。

  “企业获得CDM的收入并不是大家想象当中的只是一个额外收入。企业为了追求可持续的发展,CDM的收入还是用于了企业自身低碳发展的持续性投入方面,包括节能环保、研发、各类的碳盘查等。所以眼下面临重新谈判,肯定会有经济上的压力。”史祺说。

  “但如果这种市场持续低迷,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还没有建立,在真空期的这一阶段,对于CDM企业或者项目而言肯定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阶段。”史祺说。

  到底是以较低的价格,先拿到钱,还是再继续和买家博弈?在企业中有两种不同的声音。

  一位新能源公司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几乎所有买家都在重新洽谈购买协议,这是大势所趋。”他的企业也未能幸免。原来上报的最低销售价格就是发改委给出的底价,但欧盟现在实际市场价格不到2欧元,买家肯定亏得很多。且目前来看,CER国际市场好转的可能性不大。

  国家发改委规定的CDM项目申请中碳交易价格底价为,化工类项目最低价为每单位8欧元,可再生类项目最低价为每单位10欧元,是现行欧盟市场价格的四到五倍。

  华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生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曾指出,重新谈判有很大的潜在风险,可能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为以低于底价的价格签订合约可能会被认为是违反政府政策。

  但企业似乎顾不得这么多,对他们来说,这一切都没有真金白银握到手里让他们感到安心。

  上述新能源公司的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理论上来讲,是有违规嫌疑,但是国家发改委也没有很明确说如何处理这种情况。而且按照规定,即便是买家没有付款,一笔碳交易只有签发到账上才能收取所得税;只要没签发,则不能收税。

  所以,卖出去,且对方有钱支付对企业来说才是关键。

  该负责人目前也正马不停蹄地接触多个买家,而且不仅限于一个买家。“所有买家都是按照浮动价格,再加百分之几的折扣。价格低一点没关系,总比二氧化碳拿在手上卖不出去强,这样一分钱都没有,每交易一吨都得有固定的利润点,前提是买家交易得有钱啊;不像现在,他们是亏的。”该负责人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氢氟碳化物(HFC)和全氟碳化物(PFC)类项目,需缴纳所得税为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65%;氧化亚氮(N2O)类项目为30%,常规项目(《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重点领域以及植树造林项目等类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为2%。

  因此,对于一般企业来说,即便是降低交易价格,2%的税收并不算负担。

  也有一些企业觉得和欧盟的买家之间似乎还有博弈的时间。

  史祺告诉本报记者,在他的业主当中,目前同意重新谈价格的“有,但不多”。“双方还在博弈、胶着。期限虽然快到了,但是并不影响项目的交付,很多注册项目的减排量也已经在2012年前交付了,无非就是什么时候请DOE来核查核证。我们中国绝大多数项目是被交易到欧洲的,欧盟也认可对2012年12月31日之前的项目所产生的减排量是可以继续被交易的,博弈的时间还有。”他说。

  赶搭“末班车”

  眼下距离2012年12月31日的“大限”不到3个月的时间, 很多新的CDM项目和公司也在紧锣密鼓地各方奔走,争取搭上第一承诺期的“末班车”。各方都在为自身争取更大的利益而忙碌。

  上海老港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与亚洲开发银行亚太碳基金近日签订了碳交易合约。上海老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何文远也向本报记者坦言,公司赶在去年注册,一方面是担心今年会有大量项目扎堆;另一方面,彼时的碳价格还不算太低。

  “我们的项目是去年签订的合约,参考当时的市场价,比较高,现在市场价已经跌破2欧元,但我们还是维持当年的价格。2012年一年的减排量已经签订合约,这是没问题的,肯定能够拿到钱。如今项目刚刚开始,今年这半年减排量非常可观,大概12万吨,已经可以卖很高的价格了,约好几百万。”何文远说。

  但是接下来要和买家谈2013年~2020年的买卖,如果按照现在的市场形势,2012年以后CER的价格肯定是比较低的。

  不过何文远并不太担心,因为按照合约规定,每年66万吨的减排量也是可以实现的,“哪怕价格低一点,但是量大,收入也很可观。”何文远说。

  眼下积极寻找买家的中国企业最为关注的不仅是价格,买家的支付能力、信誉、条款的公平公正显得更加重要。因为与买家签订的协议适用于对方国家的法律,并不适用中国法律,仲裁地的选择也不在中国,所以如果真的发生纠纷和诉讼,中国企业会比较被动。

  何文远告诉本报记者,上海老港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选择买家时,基本上与中国市场上存在的所有买家都接触过,后来选择了亚洲开发银行。

  第一承诺期结束之后,如果公司再有新项目上马,何文远对是否能成功申请CDM很担忧,可能会做自愿减排。但他担心的是,国内实际上并没有市场。

  “目前国内实施的是自愿减排,有一些大的银行或者企业为了承担企业社会责任,自愿去买一点,但这样的企业并不多。没有强制性减排,这个市场就不存在。”他说,但依然会按照CDM的标准来做,因为减排会是一个大方向。

  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国内第一家进入节能减排领域的第三方机构,该公司气候变化部中国区区域经理孙国忠告诉本报记者,眼下压在他手头上的待审核国内项目有十几个,他们也在尽快地赶工。对于2012年12月31日之后,国际碳市场到底是什么样的规则,他表示还在等待。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在此之前已经注册项目,将来还是要找他们进行核证的。至于其他方面,还要等待政策的出台。

  史祺也说,对于半年之后,他们公司肯定是做了准备。作为咨询商,除了自己的生存,也要为目前正在或者准备做碳交易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除了期盼国际市场谈判传出有利的消息,他同时建议政府和企业进行自摸家底的碳盘查活动,为未来碳交易试点打好基础。比如说,为一些出口类型企业的产品进行碳盘查,提供碳标识服务。

  与此同时,他对碳市场还是颇有信心,一方面,碳的需求量还会有变化;另一方面,国际碳交易市场今后可能不会局限于CDM这种交易方式,还可能寻求一些双边的交易模式。但是价格的好转以及新的市场机制的形成,更多的还将依赖于各国的谈判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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