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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大授权政府开展碳排放控制
发布时间:2012/08/29 09:31:00浏览次数:1328

  作为国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城市之一,深圳正着手制定控制碳排放相关细则。

  8月28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碳排放管理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提交深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记者获悉,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决定》的形式,授权市政府探索开展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机制和交易机制,加强碳排放交易支撑体系建设。

  据了解,目前国内尚没有关于碳排放控制的立法。

  根据决定(草案),深圳行政区域内的重点碳排放企业和建筑物应当纳入碳排放管制范围,实现碳排放配额管理,按规定履行碳排放控制责任。碳排放管制对象的范围由市政府依据我市碳排放的总量控制目标和碳排放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碳排放管制对象可以在市政府规定的碳排放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碳排放权交易是指碳排放权的买方通过支付卖方现金,将购得的碳排放权配额用于实现其减排目标。

  碳排放管制对象应当向市政府碳排放主管部门报告年度碳排放情况,并接受市政府碳排放主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的碳排放核查。

  对于碳排放管制对象违反《决定》规定,超出排放权配额进行碳排放的,由市政府碳排放主管部门依据决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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