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路透社消息,在一份政府草案文件中显示,正在拟定的全国碳市场规则中不遵守规定的企业将面临重罚。对于未完成清缴配额的企业,将面临每吨300元人民币的罚款,逾期付款的,每天加收3%。目前这个数字是湖北、广东、天津等试点省市的碳配额价格的10倍左右。
中国政府计划在2016年试行全国碳交易,并为此制定了路线图。在一份公开的时间表中显示,政府将于2015年第二季度出台法律基础文件,并在2015年底完成配额分配和交易细则。今年4月份,一位发改委高级官员的讲话曾透露,全国碳排放管理办法有望在今年提出。这份政府草案或是管理办法的一部分。
违约惩罚是碳排放总量控制与交易的基础之一,高额的惩罚成本将能迫使控排企业参与碳交易计划并向市场寻找低成本减排路径。在成熟的欧洲碳交易体制中设定了严重的违约惩罚规则,在EUETS的试验阶段(2005-2007),欧洲设定了超排部分每吨40欧元罚款;第二阶段(2008-2012)年这一罚金达到100欧元/t,并且次年排放额度需要扣除超标的相应数量,这一价格是目前市场价的15倍。
然而中国的7个试点省市对待违约的惩罚态度各异。比如深圳执行着较为严格的惩罚措施,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足额配额或者核证自愿减排量履约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交与超额排放量相等的配额;逾期未补交的,由主管部门从其登记账户中强制扣除,不足部分由主管部门从其下一年度配额中直接扣除,并处超额排放量乘以履约当月之前连续六个月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平均价格三倍的罚款。而天津的惩罚则很宽松,或者可以说几乎没有惩罚,管理办法规定对纳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及遵约义务的,由市发展改革委责令限期改正,并在3年内不得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草案中设定每吨300元人民币的罚款相较试点规则更加严重。尽管仍处于草案阶段,但政府决心通过总量控制与交易实现减排的决心在此得以体现。预计未来较高的违约成本将促使控排企业更加重视碳管理,有利于全国性碳市场的运行。对于纳入试点的企业而言,较早参与碳交易市场寻求低成本减排是较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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