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减少项目审批,让市场更好发挥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天津市环保部门即日起将不再审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行政许可,取消对治污服务市场的行政许可准入管理措施,这标志着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不再作为服务提供者进入市场的条件,也不设置服务市场许可准入条件。治污服务需求方可根据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商业信誉等因素,自主选择合适的服务提供者。
业内人士分析,政府不再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进行审批,将极大促进环保第三方治理的发展,有利于加快污水、脱硫脱硝等第三方专业治污企业的项目审批进程,形成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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